宁普办〔2024〕7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及部省市属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县普法办根据省、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宁海县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地各部门将相关活动的信息、总结,于12月底前通过浙政钉送至县普法办。
联系人:王蕾蕾;电话:89284114
宁海县普法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宁海县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
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为开展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全县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根据省、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县普法办制定了全县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强化宪法意识,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双优”新宁海、奋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宪法;行政复议法;“八五”普法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宁海建设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重要活动安排
(一)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以下活动
1.在潘天寿广场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周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
2.联合跃龙、一市、力洋、强蛟司法所开展“乡村法律课堂”法治讲座下乡活动。
3.联合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桃源街道开展宪法法治宣传进企业专题讲座。
4.在全县候车亭、楼宇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
5.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络、进军营、进“两新”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
(二)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组织以下活动
1.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宣传“十进”活动。
2.开展法治宁海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3.开展本单位本部门宪法宣誓活动。
4.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及宪法晨读活动。
5.县综合执法局开展宪法专题学习会,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宪法宣誓,开展宪法法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
6.前童镇结合文旅路线开展宪法宣传进景区;桃源街道结合“百姓大舞台”开展“司法蓝伴你行”之宪法法治文艺汇演;力洋镇开展“送法进企业‘宪’在进行时”主题活动;胡陈乡、越溪乡、黄坛镇、桥头胡街道开展宪法进集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蛟镇、深甽镇、梅林街道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大佳何开展宪法法律进法治文化阵地普法活动;长街镇开展宪法进军营及宪法进村入户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宣传的正确方向,准确宣传解读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落实普法责任。要把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作为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本地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宣传活动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报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搞好结合渗透。要立足本地本单位工作特点,将宣传宪法与宣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法治保障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真正让法治文化“融”入工作与生活。
(四)面向基层群众。要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普法互动式传播、沉浸式体验。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村文化礼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阵地开展一次宪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