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3943/2024-532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关于宁海县老城有机更新改造工程(一期)——五丰社区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3-11 09:27:32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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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宁海县老城有机更新改造工程(一期)——五丰社区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宁城投〔2024〕3号)和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宁海县老城有机更新改造工程(一期)——五丰社区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五丰社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沿街商铺改造;淮河路、环城北路北面段及桃源南路东面三个区域的外立面改造、更换铝单板店招、屋面修补等,外立面面积约5970平方米;五丰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淮河路2、6号、10弄、10弄1号,环城北路124-146号,人民大道276号及淮河路37弄4个老旧小区的单元门入口、外立面改造、屋面翻修、楼道改造及相应的辅助用房外立面翻新,建筑面积约14694.85平方米;相关场景建设及其他配套公共设施改造更新等。

二、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56.56万元,其中工程费1719.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5.90万元,预备费55.67万元,建设期利息45.3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资金安排。

三、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四、工程招标

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该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批文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五、其他

请抓紧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衔接,完成相关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希接批文后,抓紧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