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普办〔2024〕3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及部省市属各单位:
现将《宁海县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28日前通过浙政钉报县普法办,并于5月10日前填报普法联络人回执单(附件1)。
附件1:普法联络人回执单
宁海县普法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宁海县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方案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通〔2024〕30号)要求,县普法办将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31日。
四、重点活动
(一)举办一场以“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为主要对象的“法安缑城 民法典相伴”直播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法治队伍素养。
(二)开展一场“司法蓝伴你行”法治文艺活动暨民法典法治文艺晚会。结合百姓大舞台开展“司法蓝伴你行”法治文艺活动暨民法典法治文艺活动,丰富百姓文化生活,提升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开展一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培训。联合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波琅创企业管理服务公司,以企业法人、公司股东、总经理、人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为对象,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培训交流。
(四)各地各单位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民法典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景区、进军营、进网络、进村社、进家庭等宣传活动。
(五)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内容,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加强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双普”教育基地、法治文化示范点、村(居)委会服务窗口、法律图书角等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宣传窗,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等。
(七)加大各类平台上民法典的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式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高民法典宣传覆盖面。同时,在司法行政塔群、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民微信群、村(社区)公众号等积极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相结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节奏,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二)突出重点对象。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民法典重点宣传内容,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职能单位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
(三)推动常态长效。各地各单位要将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法典相关微视频、公益广告、情景剧等创作及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