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关于《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相关工作情况
根据《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32条)、《宁波市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33条)文件规定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千团万企”行动助力民营企业拓市场。召开全县外贸拓市场动员会议,鼓励企业出海拓市。组织企业参加第135届广交会、华交会、宁波文博会、香港礼品赠品展等国内外重点展会,今年1-5月,共组织350家次企业参展,涉及展位数500余个,斩获较多订单,意向订单金额2亿美元以上。今年4月,出台新一轮参展扶持政策,将继续加大对境外展会的补助力度,筛选公布2024年境内外重点展会目录,加大对企业参展的补助力度。
二、引导有序布局境外产业。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走出去”布局境外产业,指导企业做好备案投资工作,推进企业全球化经营,截至4月底,今年共备案境外投资项目10个,其中生产型企业4个,贸易公司、办事处等项目6个,备案(核准)中方投资额1.89亿美元,同比增长131.2%。同时,加强对我县境外投资和境外项目进行风险预警,实施海外投资保险保费补助政策,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