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5471/2024-549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日期
2024-07-05
发布单位
县教育局
2024年宁海县校园餐护安提质工程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7-05 10:23:21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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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2024〕146号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校园餐”食品安全和食品品质,全面实现“保安全、提质量、强管理”,切实规范食堂管理,在2023年全省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2024年全国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宁海县“校园餐”护安提质工程。现将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优质营养、协同管理”原则,通过护安提质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长效运行机制,全面巩固提升学生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食堂自主经营率”“智能阳光厨房率”“量化分级优良率”3个100%,坚决执行好“校园餐”健康、安全和卫生标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和食品品质,切实守护好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程范围

全县193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

三、治理内容

从安全基础再夯实、供餐成本再降低、食品品质再提升和管理工作再规范等四个方面对“校园餐”进行提档升级,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基础再夯实方面。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二是强化管理责任。县教育局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家长、师生食堂问题投诉渠道和反馈机制,通过“家长开放日”,“阳光厨房”等引导家长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管理。三是强化监管责任。依托市监、公安、卫健等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企业和原材料配送企业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食品管理水平,织密安全防护网。

2.供餐成本再降低方面。一是全面取消校外供餐企业供餐。8月底前完成潘天寿小学、华山小学、实验集团实验校区、城南校区、金桥校区5家学校食堂的场地改造工作。秋季学期起全面取消校外供餐企业供餐,实现中小学校食堂全部自主经营。二是严格执行采价议价制度。组织采价小组对原材料进行采价并公布参考价上限,各学校应根据参考价与配送企业进行二次议价,切实降低原材料配送成本。三是落实资金配套措施。争取县财政“校园餐”专项资金及食堂管理专项资金,用于提高供餐质量和改善供餐条件。

3.食品品质再提升方面。一是提升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能力,组建由学校领导、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管。二是加强食堂厨师队伍管理。开展第三轮厨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从食品安全、职业素养、厨艺水平、营养膳食等方面全面提升厨师队伍业务水平。强化从业人员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不满意的一律予以辞退。三是贯彻落实师生同餐模式。全县中小学实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杜绝出现阳奉阴违现象。师生分设专账独立核算,分开记账,绝不允许教职工挤占学生餐费。

4.管理工作再规范方面。一是完善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宁海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实施意见》,对学校食堂组织管理、经营管理、食材采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管理及食堂财务等方面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22〕159号)要求,加强内部审计,开展2024年宁海县校园食堂财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三是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创建省中小学“示范食堂”,通过硬件提升、软件保障、体系建立等方面建设一批起引领示范的学校食堂,带动其他食堂建设。

四、工作步骤

护安提质工程工作主要分为4个阶段:

(一)集中自查阶段(6月中旬前)。各学校根据自查清单(见附件)进行集中自查,列出问题清单,自查情况于6月13日前报县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邵凯老师处(联系电话65581773)。局纪检室和县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对学校食堂完成第一轮抽查。

(二)点题督导阶段(6月-7月)。7月底前各学校对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情况,县教育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全面监督指导。根据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对完善食堂制度、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留样制度、合理制定菜谱和保持卫生清洁等内容进行点题督导。

(三)全面提质阶段(8月-10月)。8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堂管理、从业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全覆盖,完成潘天寿小学、华山小学、实验集团实验校区、城南校区、金桥校区5家学校食堂的场地改造工作。其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食堂设施进行品质提升。9月初全面取消校外供餐企业供餐,全面实现中小学校自主经营。

(四)树立典型阶段(11月-12月)

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将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创建一批“示范食堂”,选树一批优秀的典型学校食堂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和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校园餐”护安提质工程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务求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强与市监、卫健、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食品安全”“营养监测”“审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紧紧围绕本次工作,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餐”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充分利用好校园广播、标语、公告栏等媒介,将食品安全、食品营养等普及宣传工作融入到学生日常教学中,进一步养成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狠抓落实,失职追究。“校园餐”护安提质工程工作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纳入学校发展性考核评价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在治理过程中,发现自查、督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细致、整改不到位等失职失责、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置。

(四)社会协同,强化共治。要着力推进“家校社”协同机制,全面提升师生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家长、媒体记者等参与“校园餐”护安提质工程工作,持续推广“人大代表议食安”“家长督餐制”等社会参与模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有效帮助学校食堂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构建社会全面参与的共治新体系。


附件:《2024年宁海县校园餐护安提质工作自查清单》.docx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