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09:35:19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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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做好精准资助工作。根据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教〔2019〕357号)和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民政局、宁海县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宁教〔2019〕181号)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应按照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请各学校及时做好2024年春季困难生资助复核工作。

报送内容及其要求:

1.报送内容:2024年春季贫困资助学生汇总表、2024年春季学生资助增减统计表。

2.报送要求:

(1)有变动的学校须在2024年3月20日前,将学生资助汇总表和增减统计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交至王老师处,联系电话:65259632,13586927553。

(2)新增的困难生还需将《宁波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盖章。

附件: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汇总表+增减表.zip

宁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