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5471/2024-552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8-05
发布日期
2024-08-09
发布单位
县教育局
关于对2024年要求跨学段流动的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9 09:10:06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校、幼儿园、局直属学校(单位):

为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导中小学教师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和教科研活动,建立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教师流动机制,经研究,决定对今年要求跨学段流动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本科以上学历,业务胜任,其中幼儿园升小学限音体美学科。

2、现学校连续任教3学年以上;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21-2023学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师德过硬,未受到过党纪、政纪等处分,或通报批评;

4、报考教师年龄分别在男45周岁(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8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本学年累计事假不超过7天,病假不超过15天;

6、报考学科与现任教学科或大学毕业时所学专业一致,仅限报一个学校;

7、报考教师在进城考规定区域内流动,原则上由低段向高段流动,仅限跨一个学段。

二、业务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模拟上课,分值各占50%。

三、录用办法

1、根据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需求指标择优录用。

2、对录用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遵守职业道德、热衷于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情况的均不予录用。

3、流动录用对象按新聘学校岗位职数聘任。

四、报名、考核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103室;

2、考核时间、地点:由需求学校负责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报考教师必须随带身份证、分配工作时毕业证书、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交由校长、中心督学审核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将《流动报名表》连同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加盖公章有效)准时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

3、各镇乡学校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要求各地中心督学、各校校长,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核定。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取消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附件:

1、宁海县教育局2024年教师跨学段流动报名表

2、2024年宁海县教育局跨学段流动教师需求表

宁海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