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缓解西店镇域停车难问题,经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在前期价格调研、成本调查等工作基础上,参考宁海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收费标准,现就西店镇部分道路泊位及部分停车场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电子邮箱:Email: ninghaiwujia@163.com;
2、邮件: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附属楼306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媚媚 0574-65206298
4、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5日
关于明确西店镇道路泊位及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西店镇镇区交通拥堵治理,提升道路机动车停放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西店镇道路及铁江路停车场、万事达停车场、望海公园停车场等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收费标准:
道路泊位:
收费时段:08:00(含)-17:00(含)。
收费标准:停车30分钟及以下免费;停车时间1小时(含)及以下2元;超过1小时至2小时(含),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下同);超过2小时以上每半小时加收2元;连续停车24小时收费不超过18元。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累计计费。
停车场收费标准:停车2小时(含)内免费;7:00(含)-19:00:超过2小时至3小时(含)每车次3元,3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19:00(含)-次日7:00:超过超过2小时至3小时(含)每车次3元,3小时以上收费5元;连续停车24小时收费不超过18元,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累计计费。
二、免费停放时间和尾数时间计算方法: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间为收费时段内单车单次停放时长,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机动车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三、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高于核定停车收费标准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经营主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服务电话及价格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等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收入主要用于补贴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停车设施管理支出等。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西店镇镇区停车收费区域图
宁海县西店镇镇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收费区域图 Model.pdf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月/日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西店镇镇区交通拥堵治理,提升道路机动车停放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缓解西店镇域停车难问题,结合西店镇实际,现明确西店镇部分道路泊位及部分停车场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二、起草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2.《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2020〕9号);
4.《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宁发改价〔2024〕2号);
5.《西店镇停车收费区域划定表》。
三、起草过程
经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在前期价格调研、成本调查等工作基础上,参考宁海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收费标准,结合西店镇实际起草《关于明确西店镇道路泊位及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六点,主要明确了西店镇部分道路及铁江路停车场、万事达停车场、望海公园停车场等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和尾数时间计算方法以及经营主体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