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起,我县汽车、家电补贴力度再次升级,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推进。
一是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个人最高可补20%。家用电器作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耐用消费品,是居民消费的“基本盘”,对畅通经济循环、改善经济预期、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我县按照相关部署,在原先的基础上,继续“做加法”。根据我县发布的宁海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9月7日起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在报名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单位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的,给予“立购立减”购置补贴。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校标准的,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的20%;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校标准的,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市民只需在“云闪付”APP“以旧换新”服务专区宁海县活动页面领取补贴资格,并携带身份证至指定家电销售企业门店购买指定家电品类,通过云闪付支付,享受立购立减补贴。
二是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最高可享20000元。根据我县发布的宁海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跟第一轮以旧换新补贴力度相比,补贴翻倍。市民可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并上传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资料。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三是汽车置换补贴,个人最高可达18000元。根据“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中置换更新执行标准,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价格在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价格在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5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8000元。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市民可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旧车和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资料进行补贴申请,上述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宁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