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中心粮库二期工程15#库低温仓改造项目变更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2 09:48:16 信息来源:县公建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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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上午,县公建中心胡海军主任在中心会议室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海县中心粮库二期工程15#库低温仓改造项目变更事项,现将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本项目由宁波同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52.0350万元,工期45天。本工程于2024年12月18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95%。本次变更为项目第一次变更,属事前申报。因使用单位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等致使工程造价增加3.5841万元,累计增加造价3.5841万元,具体变更如下:

1.根据使用单位要求,新增保温密闭门1樘,增加费用28841元;仓内保温隔断门增加小门1扇,补差4000元。

2.因原15#仓配电箱空间受限,无法扩展,增加总配电箱1个,增加费用3000元。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许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