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反向发票落地 财税管理创新篇
新春伊始,再生资源公司于2月11日在税务部门指导下对投售废旧物资的个人开出县内第一张完全符合税务规定的反向发票。
自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相关政策后,再生资源公司作为县内唯一公有制回收企业及行业协会会长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再生资源回收政策优化调整,引领行业规范经营促进行业发展,主动与县国家税务局积极开展政企合作。2024年组织协会重点企业分别在宁波及宁海参加关于“反向开票”政策的专项培训,深入学习政策细节、开票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确保各企业熟悉掌握新政策下的业务操作规范。经过数月的准备,公司及协助协会近20家企业顺利完成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和税务备案。此次成功开出首张反向发票,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中前端自然人销售难以获取合规发票的问题,使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得以规范,还可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税务风险,进一步完善财务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今后,再生资源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开展政企、行业合作,充分利用“反向开票”政策优势,推动公司业务及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