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65404/2025-652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1-26
发布日期
2025-02-08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财产损失特别巨大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排查,依据消防有关法律规定,并经县政府同意,确定了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1处区域性火灾隐患,现予以公布:
一、恒海金湾小区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力洋镇人民政府
整 改 期 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二、学东家园小区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跃龙街道办事处
整 改 期 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三、梅林星星幼儿园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梅林街道办事处
整 改 期 限:2025年6月28日前
四、悦隽明湖府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桃源街道办事处
整 改 期 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五、大名花园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桃源街道办事处
整 改 期 限:2025年12月30日前
六、宁海物流中心有限公司(配送中心)
整改指导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督办单位:桃源街道办事处
整 改 期 限:2025年12月30日前
以上6家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监管,严防事故的发生,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积极主动督促指导火灾隐患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