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25146/2025-658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13
发布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
宁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5-03-13 10:18:41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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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和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标“全面安全、全域安全、全程安全、全量安全”要求,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隐患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是科学确定监督检查对象。严格按照《编制办法》以及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根据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科学合理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细化检查事项颗粒度。二是落实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以明晰职责、完善机制为抓手,开展执法统筹、执法实战、执法创优和精准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锚定主责主业,开展差异化执法,精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普法宣传,定期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增强警示效应,力求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细落深。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4人

目前,我局机关在编在岗14人、执法队在编在岗14人,按照《编制办法》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低于在册人员的90%的要求,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为24人(14×80%+14×90%≈24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5952天

2025年总法定工作日5952天=法定工作日248天×行政执法人员24人。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979天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值(分别为2914天、3054天、2969天)测算,确定2025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979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为2335天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值(分别为2420天、2092天、2102天)测算,确定为2205天。按照2025年“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周五云课堂”培训10次安排,新增非执法工作日13人×10天/人=130天。另因此,2025年非执法工作日2335天=平均值2205天+新增130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为638天

2025年监督检查工作日638天=总法定工作日595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979天-非执法工作日2335天。  

三、监督检查安排

综合考虑我局实际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数量、行政执法的能力和基础保障水平、检查单位的分布和规模等因素,按照每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需要4个工作日测算,计划检查160家(监督检查工作日638天÷4天≈160家),其中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9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87%,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13%。

(一)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编制办法》确定的七方面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纳入重点检查的139家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如下:

1.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单位18家;

2.烟花爆竹批发单位1家;

3.非煤矿山7家;

4.涉爆粉尘单位3家;

5.深井铝加工铸造单位7家;

6.高温熔融单位4家;

7.近三年生产安全事故单位4家;

8.采掘施工企业1家;

9.船舶修造企业3家;

10.电镀(氧化铝)企业20家;

11.工业自建燃气企业2家;

12.涉氨制冷企业1家;

13.其他重点检查企业68家。

生产经营单位名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至少检查1次。

(二)一般检查安排

根据《编制办法》确定的三方面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安排一般检查的21家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如下:

1.一般工贸行业单位21家。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双随机”(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的方式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密切协作。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各有关科室(执法队)要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执法边界,加强沟通配合,合理安排进度,优势互补,协同推进。

(二)强化执行,规范运用。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力推进“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持续加强执法过程管理,拉紧“检查、督查、执法、处罚、整改”闭环链条,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依法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完善处罚结果公开管理等程序,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高风险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干在实处、干出实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力争行刑衔接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再上新台阶。

附件:2025年度宁海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