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0060832/2025-659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日期
2025-03-18
发布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
关于印发《宁海县“综执码”推广应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8 15:48:05 信息来源:县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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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综法办〔2025〕1号

县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少多头、重复、随意检查等扰企问题,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推广应用“综执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及《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甬党改〔2024〕5号)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为重点,以“综执码”平台为依托,促进行政执法主体与企业之间的“双向互动”,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政企互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具有宁海辨识度的行政执法改革标志性成果。

二、工作内容

按照“试点先行、先点后面”的原则,开展“综执码”推广应用工作。2025年3月底前,以县域内三大主赛道(“文化+健康”“光伏+储能”“模具+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为首批试点对象;2025年4月起,逐步扩大赋码范围。

(一)监管对象“全量赋码”。按照“一企一码”的规则,向每个监管对象进行赋码。“综执码”的载体分为电子版和实体版,其中,电子版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查询和下载;实体版由企业负责日常保管,出现污损毁坏的,应当及时清洁、维修、更换。

(二)行政检查“码上统筹”。涉企行政检查应当从严执行“年计划、月安排、周执行”制度,提前通过“综执码”平台进行线上报备,并经统筹整合后组织实施。因上级最新工作部署、领导批示指示以及应对事故舆情等情况,确需紧急入企无法预提报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即时申报、即时检查,事后追溯核实。

(三)现场检查“码上打卡”。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除按规定出示电子执法证、展示行政行为码外,应当使用浙政钉APP扫描“综执码”完成打卡登记。涉及联合检查的,由牵头单位履行亮证亮码和扫码登记流程。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行为码、未完成线上登记的,原则上不得实施行政检查。

(四)指导帮扶“码上预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约式指导服务的相关规定,通过现场服务、线上服务等多种形式,及时响应企业通过“综执码”平台提出的诉求。涉及多部门职责的,要按照“组团服务”的模式,对企业开展联合指导;涉及复杂疑难问题的,要及时会商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切实解决企业困扰。

(五)答疑解惑“码上普法”。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综执码”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在线解答、案例分享、知识推送等方式,回应企业关切,增强企业法治意识。鼓励主动下沉企业,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确保企业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迅速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有效预防法律风险。

(六)评价反馈“码上监督”。鼓励企业在接受行政检查后,通过扫描“综执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执法规范、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所有评价将作为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需认真对待,及时整改,确保“综执码”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部署。推广应用“综执码”,是我县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创新举措,对于健全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指挥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组织精干力量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压茬推进。

(二)加强培训教育。县综合执法指导办将就“综执码”的平台功能、操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每位参与者能够熟练掌握并正确使用。同时,倡导各单位内部也积极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营造全员参与、上下协同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执法监督。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要通过“综执码”平台,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保持实时跟进监督。对于呈现的亮点做法,要及时整理成案例集,在全县执法队伍中推广学习,树立优秀典范;对于暴露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整改措施并设定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让行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