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1月,市委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组对宁海县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6日,市委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组向宁海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宁海县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委常委会召开市委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深入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县委常委和相关副县长逐项认领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任务和举措。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靠前抓整改、一线抓整改,督促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按照《巡察整改四张清单》,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人,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县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的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跟踪调度,动态更新整改进展情况;专题召开市委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整改调度会,对照《巡察整改四张清单》逐条盘点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巡察反馈问题共23个,已整改完成18个,正在整改5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等其他处理6人;挽回经济损失85.15万元;建立健全有关制度19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等。
2.将“全域水生态治理研究”纳入《2025年县级重点调研课题参考清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水环境治理、针对涉水问题多次作出批示,并一线推动颜公河综合整治。
3.2025年全县安排涉水重点工程项目44个,总投资179.4亿元,年度投资33.2亿元。开展涉水项目“四性”的“一站式”联合审查。
4.制定《2025年宁海县治水工作任务清单》。
二、关于“高标准谋划推动全域水生态治理工作的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水环境建设工作,召开会议研究水生态治理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涉水生态问题整改。
2.整合设立县美丽宁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宁海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工作专班。
3.对全县市政排水管网开展专业运维养护,对城区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排摸建档。《宁海县排水(污水)专项规划(2025—2035)》完成征求意见稿,制定2025—2027年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计划。
三、关于“构建水生态综合治理体系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立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颜公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体化运作县颜治办。制定并实施《颜公河流域县级河湖生态补水实施方案》。
2.相关涉水部门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
3.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开展涉水领域专项业务培训。
四、关于“城镇污水治理设施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跃龙街道、桃源街道、宁海经济开发区以及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实行市政雨污管网一体化运维模式,各乡镇(街道)对辖区管网进行定期养护。
2.银河路部分区域管网破裂渗漏、坍塌堵塞整改于2024年7月完成;宁海经济开发区竹泉路排水管网、二职高东侧道路排水管网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3月建成。环城西路完成雨污水主管网铺设;十递路所在的冠庄片区于2024年10月完成截污纳管工程建设。
3.强蛟镇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桃源街道隔水洋村均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4.完成颜公河举一反三问题排口临时截污设施排摸,正在加快推进整改。
五、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数排摸;印发《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分年度对23个行政村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3.制定《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4.深甽镇柘坑张村、桥头胡街道岙马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完成进水口预处理化粪池建设;黄坛镇中央山村等4个村庄的农污终端完成提标改造。
六、关于“雨污分流改造提升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排摸城区老旧片区雨污合流管底数,计划年底完成排查建档。
2.推进市政道路管网项目建设:银菊路和车河路计划年底完成雨污水管网铺设,环城西路完成雨污水主管网铺设,西郊路完成污水主管网铺设;西大街完成文物评估报批和选址及用地预审,清泉路纳入西郊路和跃龙街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范围,环城北路完成方案评审,环南西路正在进行前期方案研究,外环路完成选址及用地预审和初步设计评审。
3.统筹推进主城区落地房、城中村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城东小学以东、仙台路西侧自建房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完成管网铺设和接户工作,店前王村区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开工。
七、关于“陆海同治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成2025年度补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工作,推广配方肥1845吨;起草完成《宁海县2025年度配方肥补贴推广实施方案》。计划年底前,建设经济作物化肥减量示范点1个,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在西店镇、强蛟镇新建2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并对已建的10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进行维护保养。
3.开展旗门塘生态片区养殖塘尾水集中治理改造;制定并实施《2025年宁海县水产养殖水质检测和尾水处理能力评估工作方案》《宁海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晨曦水产已完成设施提升并投入运行。
4.对全县入海排污口实行动态监管;完成狮子山脚塘闸2#和30#、黄晋闸31#、樟树村养殖闸、朱行桥1号闸废水治理设施提升。
5.制定《宁海县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并落实海漂垃圾动态清运机制。强蛟镇建成“小蓝之家”海洋塑料废弃物收集储存站点,10个沿海乡镇(街道)一季度开展海漂垃圾清理行动176次、清理海漂垃圾84.6吨。
八、关于“生态水网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分期推进水源保护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下林水库库区砂石料已进行公开拍卖处置,预计10月底前完成清理。岔路镇兆岸村(南寅钰府西侧)违建,系河岸边基本农田堆放砂卵石问题,已完成砂卵石清运及基本农田复耕;岔路镇上金村(上金谷北侧桥头)违建,已由岔路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天府农庄附近河床水草已完成清理清运;岔路镇加强对白溪河道的清理和保洁,并根据需求进行翻板闸门启闭。
3.完成得力总部生活区外围雨水井污水混流入河问题处置;制定西店镇水泥厂闸整改方案,完成混排口截污、闸内暗渠清淤、明渠改造提升,雨污分流改造结合西店片地下管线提质增效工程同步推进;桃源街道竹口储村排污口已立行立改,并将竹口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纳入2025年宁海县经济开发区绿色园区建设二期工程,正在抓紧推进;梅桥工业园附近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列入桥头胡片地下雨污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已开工建设。越溪乡东腾鱼庄隔油池、化粪池污水接入附近提升井,提升至宁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九、关于“供水保障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宁海县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全面铺开进场施工,完成25处供水站改造提升。推进20处大管网延伸。
2.完成36个村108公里管网更新;完成力洋镇岭峧村水塔及周边出水管渗漏点修复。
3.实施全县城区、乡镇水厂、联村及单村水站信息化监测项目。农村供水站提升改造工程信息化项目有序推进,并完成1处水站试点。全县域供水区域设置流量计、压力表等实时传送数据监控点位108处;采购10000套无线摄像表传感器和1000套管网压力监测仪,预计年底实现全县供水区域流量、压力监测二级分区范围全覆盖。
十、关于“排水管理力度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成城区重点区域内8个区块965家“六小”行业商铺的基本信息排摸并开展整治,其中295家商户已成功办理排水许可证。2024年,完成新兴A区块39个工业宗地排水整治并办理排水许可证;2025年,对新兴B、C区块工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2.制定《深入开展涉水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周边的排水设施进行重点巡查。
3.完成赋权事项调整工作,乡镇(街道)涉水执法事项由原来的72项调整为42项。开展涉水领域处罚事项专项业务培训;县综合执法局建立“中队法制员、中队长、法制科案审员、局领导”四级法制审核机制。
十一、关于“水体管理机制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黑臭水体隐患点风险清单并动态更新,16个纳入市黑臭水体问题风险清单的城乡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将河道、小微水体水质达标率纳入县委对乡镇(街道)的综合考核,构建水体问题发现、整改工作闭环;制定并实施《宁海县颜公河流域排水问题发现及处置机制(试行)》。老颜公河、康复中心旁河道两处黑臭水体已安装视频监控;开展县控以上断面水质预警和分析。
2.召开水域监管一件事培训会,加强平台使用,提高使用率和问题上报率。排水管网液位计已安装290套,污水处理厂主要工艺段视频监控完成安装。
3.加密河道断面水质监测频次,落实专人负责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的预警和分析;开展独山断面总磷指标上升溯源监测,并形成县域水环境质量评价报告。
4.今年以来,每半月一次对城区主要河道(颜公河)部分断面进行采样分析;从4月开始每天对6个固定点位进行采样分析。已出具各类监测数据超1000个,监测报告21份。
十二、关于“涉水资金绩效管理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甬有碧水”奖励资金、海塘安澜工程市级补助资金分别已于2月28日前、2月12日前全部支出,支出进度均为100%。
2.持续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安排与执行管理的实施意见》。
十三、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岔路镇、前童镇的2座堰坝翻板闸门,于2024年12月中旬完成拆除。
2.问题涉及的4处养殖塘,1处已完成整改,剩余3处正在抓紧整改中。
十四、关于“部分领域整改成效持续性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立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颜公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体化运作县颜治办,完成《颜公河综合整治框架图》,制定《颜公河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持续推进颜公河综合整治。
2.制定并印发《2025年宁海县颜公河综合整治项目任务清单》;2025年计划实施的项目中,已完工3个,开工建设40个,完成招投标1个。
3.制定并实施《宁海县排水管道工程质量管理六条措施》《宁海县城镇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8项。
十五、关于“部分举措举一反三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出台《2025年度建筑工地泥浆处置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2.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问题涉及的矿山企业已落实整改措施。
3.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监管,发现并整改问题45个,针对运输车辆“车轮带泥”、“车体挂泥”等污染问题立案查处10起。组织检查持证矿山企业11家,发现问题4个并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干部专业素养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巡察结束以来,开展人事调配2次,均涉及涉水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共调入专业型领导干部5名,其中全日制大学学历4名,涉水部门县管领导干部大学以上学历占比达37.8%。
2.2025年度全县共招录公务员107人,其中环境工程、工程造价等专业14人,占比13.1%。启动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工作,拟招录硕士30名,其中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涉水相关专业16名,占比53.3%。
3.积极推动涉水部门开展干部业务培训,累计培训超500人次。
4.全面掌握分析涉水部门岗位空缺、专业需求等情况,持续定向输送专业干部,推动涉水部门业务能力、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十七、关于“干部培育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培训班纳入全县主体班次,计划7月举办。
2.选派15名干部到县颜治办挂职,已有2名干部获提拔使用。
3.建立健全导师帮带机制,住建、水务等涉水部门80余名导师与90余名学员精准结对。县水利局今年以来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9人,涵盖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等专业。
4.深化“组织部长听基层”机制,部长领衔、副部长分条线调研,全面了解涉水领域工作推进、履职表现等情况。
十八、关于“履职担当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实施“360”全流程管理深化专项监督,开展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深化“清风卡”“十必谈”等制度机制,迭代升级为“三触发”廉情预警机制,发出“清风卡”80余份;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引导干部正视问题、恢复干劲、担当作为。
2.打造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担当精神足的涉水部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3个涉水部门的26名干部提任或转重要岗位。
3.将涉水部门专业干部纳入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培训班培训对象。推动涉水部门采取业务讲堂、案例分析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专业干部培训。
4.2025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件,其中在“双随机”执法检查、区域性和行业性专项执法等行动中,借助无人机发现问题2个、借助在线监控系统发现问题线索2条。县综合执法局建设智能化综合执法抓拍系统,已投入试运行。
十九、关于“攻坚克难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县19个无居民海岛已完成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形成历史用岛清单和历史用岛处置方案。
2.根据《2025年宁海县颜公河综合整治项目任务清单》,系统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四季桃源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于3月底完成。
二十、关于“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一把手抓信访工作”机制,梳理形成“书记抓信访工作清单”;依托“141”基层治理体系,开展涉水生态排查;建立分区域联系督导机制,点对点开展实地督导。
2.完善初次信访事项“双签双核双见面一现场”全闭环流程,将初访件纳入“宁海县信访督办管理系统”督促量化闭环;建立“乡级自查、交叉互评、县级抽查、重点评查”工作机制。
3.建立完善相关信访处置机制,提升办理工作质效。涉水生态部门不断加强信访处置、问题发现、核查反馈能力建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制定并实施《宁海县颜公河流域排水问题发现及处置机制(试行)》,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排水管网问题。
二十一、关于“部分项目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县财政局于3月31日下达政府采购责令整改通知书,梅林街道按期报送整改报告;梅林溪、槐路河的河道保洁服务由梅林街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外包。
2.县城投集团制定《宁海县城投集团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办法(试行)》。制定《宁海县规范提升中介服务改革专项行动方案》等4项文件,将原属自行采购的中介机构选取服务划至宁波市中介超市和中介通;组织开展中介通、采购管理与采购政策等业务培训。
3.县营商办组织开展“评定分离”业务培训;招标前告知建设单位按规定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招标后对各乡镇(街道)实施的项目每月进行抽查;启用浙江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加强与纪检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二十二、关于“部分项目变更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宁海县住建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工程变更管理。
2.制定《宁海县住建局工程变更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程变更审核监督。
3.制定政府投资涉水项目工程变更专项调研工作方案,开展业务指导与政策宣贯。
二十三、关于“部分项目合同履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西店镇张家庄至五市溪路河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
2.宁海县物业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提交县评审中心进行竣工结算评审,二期工程完成竣工资料收集并上报;同步推进两个工程财务决算并形成初稿。
3.已按照合同要求追究水库承包户违约责任。
4.县水利局已对涉事干部追责问责。
下一步,宁海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清零。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制度、机制缺陷,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三是加强成果运用,提升治理能力。抓好统筹结合,做到巡察整改与推动发展两手抓、两促进。持续将巡察整改与完善全县水环境治理工作体系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74-89286490。
中共宁海县委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