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83/2025-67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5-15
发布日期
2025-06-06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关于公布2025年宁海县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6 17:22:12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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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2025〕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拓宽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渠道,推动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68号)、《关于公布2025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5〕3号)有关内容,大力提高以赛促评力度,将在我县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27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联合主办,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社会治理中心联合行业组织或职业院校共同承办。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

组委会成员单位详见附件1。

二、竞赛项目及时间地点

(一)市级选拔赛项目8个:无人机驾驶、模具工、人工智能训练、叉车操作、中式烹调、装配钳工、养老护理、糕点制作。

(二)市级一类竞赛项目1个:包装工。

(三)市级二类竞赛项目2个:电子商务、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四)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按高级工等级确定竞赛标准的县级竞赛项目8个:评茶、无人机装调检修、焊工(电焊)、劳动关系协调、直播运营、碳排放核算、家用电器制造、政务服务。

(五)县级劳动技能竞赛项目8个:城市管理网格员、长期照护、互联网营销、无人机驾驶、咖啡制作、供应链管理、快递收派、中式烹调。

各项目的竞赛时间和联系人详见附件2。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是竞赛项目所涉行业人员(年满16 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宁海县户籍(或居住证)的;

(二)在宁海县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 个月的企业职工;

(三)在宁海县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

其中,宁波市级一类二类竞赛项目的参赛选手户籍、社保等放宽到宁波市内,县外参赛选手不超过所有参赛选手总人数的20%。历届宁波市级及以上相关工种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者不能再次参加原获奖工种比赛。

四、实施步骤

(一)参赛报名。参赛选手通过“2025年宁海县职业技能大赛平台”(https://nh.skillexam.com.cn/)选择宁海县对应的竞赛计划,跳转至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报名(网站开通各项竞赛报名通道、技术文件公布、竞赛结果查询等功能)。

(二)竞赛技术文件公布。参赛选手及时登录“2025年宁海县职业技能大赛平台”,查询各项目的竞赛技术文件。

(三)组织比赛(4-10月)。参赛选手根据各项目的比赛时间、地点参加竞赛,具体参赛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大赛承办方将会及时对外发布。

五、竞赛形式

竞赛一般采取理论知识加操作技能两种方式进行(原则上操作技能成绩应占综合成绩的70%以上),以综合成绩决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操作技能成绩高低决定最终比赛名次。

职业技能竞赛市级选拔赛、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按高级工等级确定竞赛标准的宁海县级竞赛等组织流程与工作要求与市级竞赛一致,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技能要求,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县级劳动技能竞赛以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四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高级工(三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六、表彰奖励

(一)每个项目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各竞赛项目有说明竞赛奖金的,以具体文件为准。

(二)优先推荐市级一类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第一名为“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推荐前三名为“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

获得市级选拔赛、县级竞赛第一名的宁海县选手推荐为宁海县“首席工人”候选人,第二名、第三名选手推荐申报宁海县“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学生、教师除外),其中35周岁以下的第一名选手推荐申报宁海县“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三)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按技术文件编制标准认定高一等次的技能等级;优胜奖获得者认定为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的技能等级,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的,不再重复认定。

(四)对列入市级竞赛、市级竞赛宁海县选拔赛的项目,根据竞赛相应规模给予承办机构一定的承办经费补助。相关经费全额拨付委托承办机构。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流程监管,确保竞赛有序进行。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应实行全过程录像,相关资料保留一年以上。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各承办单位负责履行竞赛组织管理实施的具体责任,要认真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并确定竞赛结果。各承办单位应科学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技术性文件,认真组织实施;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加强竞赛试题保密管理,委派专人负责竞赛试卷的领用和保存工作。

(二)加强组织监管,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承办单位举办的竞赛要坚持公益性。竞赛承办单位不得向选手收取参赛报名费或以竞赛名义强制参赛选手参加培训变相收取费用。严禁竞赛承办单位与其他机构利益勾结,拉人参赛,特别是收取费用牟利分成,一经发现将取消在宁海县承办技能竞赛资格。

(三)加强竞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类竞赛活动要倡导开放办赛,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集中开展技能竞赛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一人一技”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做好安全工作,确保赛事平稳有序。各竞赛承办单位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加强与所在地医疗机构工作对接,落细落实比赛安全相关的场地布置、人员配置、物资准备等措施,提醒涉赛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确保竞赛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1.2025年宁海县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单位.doc

附件2.2025年宁海县职业技能竞赛各竞赛项目日程安排表.doc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总工会  



共青团宁海县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