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中心粮库一期改造工程第一次变更公示
2025年8月25日下午,县公建中心麻春雷主任在中心会议室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海县中心粮库一期改造工程变更事项,现将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本项目由浙江鼎枫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373.161万元,工期120天。因图纸会审调整、预算漏项等致使工程造价增加5.0064万元,累计增加造价5.0064万元。本次变更为项目第一次变更,属于事前申报,最终变更费用以结算审核为准,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机械库雨篷处承重架预算未计,增加承重支模架73.1m3,增加费用约1325元。
2、第九幢平房仓垂直运输费预算未计,面积约10530m2,增加费用约13862元。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防止墙面铲除过程中损坏平房仓粮仓专用空调、配电柜、控制柜及其他机电设备等,增加木工板、彩条布等防护材料,每个平房仓增加造价约4000元,合计增加费用34877元。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
联系人:许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