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260029661831/2025-10104255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11-19
发布日期
2025-11-19
发布单位
宁海县人力社保局
【解读】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9 15:20 信息来源:宁海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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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因阶段性工作完成、文件适用期限届满等原因,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已不再适用,为此需提请局党委审议公布。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9〕18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梳理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11月7日,局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四、主要内容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5年9月底前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研究,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无需写明施行日期。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4-59971567

解读人: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