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260029661831/2025-10104257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NHD13-2026-0001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日期
2026-04-01
发布单位
宁海县人力社保局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1 16:24 信息来源:宁海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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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2026〕19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65号)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6]5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6年1月1日起,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具体为:2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500元,3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600元,5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700元,7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900元。2000元以下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不变,仍然为:200元和3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500元和10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200元。

各地要充分发挥缴费补贴的导向作用,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加大宣传力度,聚焦重点人群,抓住“看得懂、算得清”关键问题,让城乡居民更好了解政府提高缴费补贴的惠民举措,真正认识到多缴费的好处,通过提高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促进老年生活待遇保障提升。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人社〔2026〕19号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