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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宁海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1 13:20:42 信息来源:县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全面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强县,确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特向海内外引进、培育一批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引进领域

围绕我县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以构建“365”工业产业体系和提升文教卫体优质服务供给能力为导向,重点引进支持汽车制造及模具、电子信息、文体办公、节能环保、关键器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信息、智造服务、智能物流、“5G+”产业、通用航空等特色产业,其他符合宁海县发展导向的重点产业领域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申报类型分为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和文教卫体领域领军人才。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急需的人才,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三项条件上可适当放宽,但破格不得超过一项。

(一)创业团队

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宁海创业,创业项目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布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高端团队。具体引进条件为: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近3年内来宁海或计划来宁海创业;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此前应有稳定合作基础。

3.创业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县重点产业方向,或属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4.创业团队所创办的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公司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成员不少于4人。团队创办的公司须在宁海实质性运营并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宁海。

(二)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创新潜能,依托我县企事业单位申请项目,有明确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突破和成果转化的高端团队。具体引进条件为:

1.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近2年内来宁海或计划来宁海工作;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的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此前应在科研、项目等方面有稳定合作基础;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引进后应全职在宁海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团队依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

3.创新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水平,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县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4.创新团队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三)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是指具备较好创新业绩或有较大创新潜能,依托我县企事业单位申请项目,有明确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突破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含外裔人才)。具体引进条件为:

1.创新人才应取得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近2年内来宁海或计划来宁海工作,引进后应全职在宁海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2.创新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一流水平,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或能推动我县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

3.创新人才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创新人才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并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4.外裔创新人才引进条件与创新人才基本相当,年龄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四)文教卫体领域领军人才

文教卫体领域领军人才是指在文化、教育、卫生和体育等领域,业务精湛、成就突出、享有盛誉的人才,且人才层次须达到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领军及以上层次。具体引进条件为:

1.创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近3年内来宁海或计划来宁海创业,须为公司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公司须在宁海实质性运营并承诺在入选后10年不搬离宁海。

2.创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近2年内来宁海或计划来宁海工作,入选后须全职在宁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人才依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创新人才。

三、支持政策

(一)创业团队

1.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创业团队,五年内按A类、B类、C类、D类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创业经费资助。对全球顶尖人才领衔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

2.场地补助。对入选的创业团队,其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实施房租补助,企业注册落地后前两年全额补助、后三年减半补助,补助面积最高为2000平方米(每年最高25万元)。

3.融资支持。对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在项目注册落地后三年内,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银行贷款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4.发展激励。创业团队创办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根据销售、税收等指标,五年内发展成长较快、对宁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经认定后再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经费。

5.培养奖励。对入选市级引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的创业团队,给予1∶1.2的配套资助经费,最高2000万元,对已享受县级补助的团队,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创业团队申报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的,再给予团队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

(二)创新团队

1.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创新团队,三年内按A类、B类、C类、D类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2.培养奖励。对入选市级引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团队,给予1∶1.2的配套资助经费,最高2000万元,对已享受县级补助的团队,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创新团队申报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的,再给予团队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

(三)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

1.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按人才年薪(以当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准,下同)的3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每年最高20万元,补助期三年。

2.升级补助。对入选国家、省级引才计划和市级引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经费资助;同时分别按其年薪的50%、40%、3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每年最高30万元,补助期三年。对入选市级引才计划的海鸥人才,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已享受县级补助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文教卫体领域领军人才

经费资助。对入选的文教卫体领域领军人才,三年内按A类、B类、C类、D类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四、申报方式

符合相关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才或团队请登录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ninghai.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表格,按规定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统一报送到指定邮箱。创业团队申报由宁海县发改局受理,申报邮箱为hangdian168@163.com;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申报由宁海县科技局受理,申报邮箱为626819706@qq.com;文教卫体领域领军人才申报由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体育发展中心受理,申报邮箱为864487120@qq.com。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五、咨询联系

1.申请创业团队请咨询宁海县发改局,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65565628,15888121908。

2.申请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请咨询宁海县科技局,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574-65500075,15825577927。

3.申请文教卫体领域领军人才请咨询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2531,17816638700。


中共宁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1.2021年浙江省宁海县创业团队申报书.docx


2.2021年浙江省宁海县创新团队申报书.docx


3.2021年浙江省宁海县创新人才申报书.docx


4.2021年浙江省宁海县文教卫体领域领军人才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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