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批市定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公示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粮油生产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1〕47号)文件精神,对经营面积50亩以上(包括50亩,下同)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包括50亩)的种粮大户按实际播种早稻面积给予每亩350元的补贴。经过申报对象申请、村级确认与公示、镇级审查与核查,2021年申报早稻规模种植补贴大户共57户,申报补贴面积7741.9亩,补贴资金2709665元,现将下列符合补助条件的主体名单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反映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11日起到2020年10月18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宁海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邬勇 0574-65203707。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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