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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3 16:50:56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 1月31日

在宁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宁海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宁海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宁海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决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46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0%,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9%;加上预计返还性收入56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02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013万元、调入资金1821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228万元、上年结转6175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6519万元等转移性收入79267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1417337万元。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24918万元,完成预算的91.1%,增长9.6%,加上预计上解支出100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0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206519万元、结转下年52895万元等转移性支出39241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1417337万元。

收支相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县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

增值税149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3.6%;企业所得税843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个人所得税46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22.8%;城市维护建设税21803万元,完成预算的121.1%;其他地方各税149590万元,完成预算的82%;非税收入1729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81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8%;科学技术支出31178万元,完成预算的96.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893万元,完成预算的8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852万元,完成预算的95.1%;卫生健康支出129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7.8%;城乡社区支出65537万元,完成预算的77.8%;农林水支出79962万元,完成预算的74.5%,交通运输支出57495万元,完成预算的86.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1364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492181万元,完成预算的94.7%,下降6.1%),完成预算的93.8%,下降5.9%,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4093万元、调入资金9221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33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8000万元、上年结转49428万元等转移性收入25374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767386万元。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98371万元,加上预计上解支出400万元、调出资金160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6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58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等转移性支出26901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767386万元。

收支相抵,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6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20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4296万元,加上上年末累计结余4256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累计结余4686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共有39家国有企业纳入经营收入范围,其中盈利企业4家,总净利润为603万元,国有资本收益按照净利润的30%收缴,实际收缴资本经营收益181万元,此外还有往年资本经营收益补缴6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上年结转22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2万元。

2022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241万元及上年结转22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其中收益的30%计72万元用于充实社保风险基金,加上预计结转下年9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72万元。

收支相抵,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经批准举借的债务情况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事项的通知》(甬财债〔2022〕594号),宁波市下达我县2022年的政府债务限额为222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38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82000万元)。

2022年初,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0614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3541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26000万元)。2022年,市级转贷我县新增债券133000万元,均为专项债券,置换再融资一般债券206519万元,置换再融资专项债券58000万元,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00万元。截至12月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18441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融资成本为3.44%,按债务类别分为一般债务1135410万元、专项债务1049000万元,均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六)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2年,按照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报告决议的有关要求和审查意见,县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加大助企纾困、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1、统筹调控保重点。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办理退减缓税34.6亿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8亿元,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实现“水深鱼悦”的良性循环。强化要素保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争取政策,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助力。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年累计新增专项债13.3亿元,重点保障城乡公交物流一体化、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需求。优化支出结构,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持续强化防控措施的资金保障,全年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4亿元。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体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合计惠及群众35万人。全力打好社保缓缴、稳岗返还、留工优工组合拳,强化对市场主体和就业群体的兜底保障。

2、助企纾困促发展。加快涉企资金兑现,用“真金白银”和务实举措支持激励企业攻坚克难、加快发展,全年共兑现涉企资金4.6亿元。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效,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共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增量贷款贴息,全县1454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新增增量贷款28.4亿元,其中可贴息贷款20亿元。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推动特色商圈和夜市经济发展,支持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共拨付6轮消费券累计资金2400万元,直接撬动消费5.6亿元。政府采购精准发力,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减免履约保证金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预留份额,为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

3、改革创新提效能。深化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绩效自评范围,已有106个预算单位参与自评,收到自评项目769个,涉及预算资金40.7亿元,实现绩效自评项目全覆盖;我县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试点项目成功入选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优秀案例。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改革,全年共整合涉农资金4.3亿元,其中县级资金3.1亿元,同比增长15%,共受理664个项目主体申报的1507个项目,计划下达建设项目700余个,项目入围率超46%。新增“一镇一品”共富示范区项目,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革新预算编制人大监督模式,从线下座谈会模式转为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通过线上发放调查问卷并于后期将和部分代表在联络站面对面、点对点沟通交流,让更多的人大代表参与了解预算单位项目绩效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落实情况,打通人大预算监督“全链条”。

4、坚守底线防风险。牢固树立“底线”和“红线”思维,加强风险研判,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严格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稳妥有序推进债务风险防控和化解。严控新增项目融资金融“阀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后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用好用足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政策,优化投向领域,强化资金使用监管,重点支持在建和能够立即开工的项目,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合理调度资金保障增值税留抵退税和重点项目支出、政策性支出等资金需求,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库款支付安全。

2022年财政管理工作在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成绩来之不易。但也要看到,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还不够,政策项目碎片化的情况依旧存在,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还不够明显,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精准性有待提高,统筹调度、开源节流、跨年度平衡等科学理财能力有待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经济形势

当前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财政收入方面,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动力有所增强,我县经济长期持续向好态势不变,但国际复杂形势演变及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对财政收入增长形成制约,增加了不确定性。财政支出方面,保障基本民生、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需要大量资金,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还将持续。为此,我们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预算刚性,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更好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方面的基础作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根据202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县委县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市、县各级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与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积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2、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一致,与专项规划及财政“十四五”规划相衔接,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2)科学精准,约束有力。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严格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绩效,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和预算透明度。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系统理念,加大财政、国资、金融等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整合提升财政政策,集中财力办大事,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增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能力。

(4)防范风险,守住底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杜绝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推行重大政策和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三)2023年财政重点收支政策

1、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入力度,支持布局发展优势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制造业优先发展,将“光伏+储能”放在首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支持深入实施“215”“专精特新”等企业培育工程,整合梳理新一轮产业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支持落实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工业全域治理和高耗低效区块改造提升。支持内外贸企业一体化发展,加大电子商务支持力度,鼓励内贸企业做大做优;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力度,支持外贸服务平台发展,推动外贸稳定增长。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常态化促消费举措,推动县域经济内生循环新动力。

2、支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产业变革人才支撑。突出教育、科技和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地位,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创新发展动能。支持人才流向企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支持高层次科创人才、高技能工匠人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高潜力青年人才等引才力度,为实现宁海高质量人口导入奠定基础。继续实施人才住房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人才公寓、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满足人才住房保障需求。继续支持创新和推动产业人才学院模式,进一步做深做强技工学校,推进普职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持迭代升级“潮起甬南、智汇宁海”工程,优化人才服务机制。

3、支持增进群众福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浙里甬有”幸福民生品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均衡。大力优化“一老一小”服务,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及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支持推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进一步加大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支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继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强化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支持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平稳转换主动仗,加大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支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提高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医院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4、支持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着力推动城乡深入融合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继续支持艺术赋能村、未来乡村建设,推进农文体旅融合发展道路,带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366”乡村产业振兴计划,以农业双强为切入点,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支持以集体经济发展为主导的强村富民道路,让农民参与分享经济效益。支持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持续推动“宁海珍鲜”和集市驿站协同联动、扩面升级,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实施“125N”现代种业工程,持续推进国家级制种大县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农田建设,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红线。通过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整治、公厕改造等,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5、支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支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能,培育壮大低能耗、低碳环保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促进产业向高智能、绿色化转型升级。支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使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向清洁低碳转型。支持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支持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垃圾分类奖补机制,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全力支持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生态公益林养护、山塘河道整治等,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6、厉行节约,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政策措施,党政机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2023年严控一般性支出,对“三公经费”原则上压减5%;对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原则上压减10%;提倡线上方式举办会议、培训活动,除一类会议外,其他会议支出压减10%;对应由部门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经费,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厘清政府购买服务职责边界。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拟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2400万元,增长6%,加上预计返还性收入5673万元、上级转移性支付收入21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05万元、调入资金1956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875万元、上年结转52895万元等转移性收入54311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205511万元。

2023年,拟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558万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支出170183万元、上解支出114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28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45875万元等转移性支出38295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05511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422112万元,按照政府经济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138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14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5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40713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27万元。

根据财政部“三保”支出编报口径,县级安排“三保”支出46.2亿元,预计实现“三保”覆盖倍数为2.2。

全县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安排情况

增值税220000万元,增长47.3%;企业所得税72500万元,下降14%;个人所得税30000万元,下降35.7%;城市维护建设税22500万元,增长3.2%;其他地方各税152000万元,增长1.6%;非税收入165400万元,下降4.4%。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166521万元,下降8.2%;科学技术支出35882万元,增长15.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23万元,增长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01万元,下降3.9%;卫生健康支出123829万元,下降4.2%;节能环保支出4761万元,增长13.5%;城乡社区支出89527万元,增长36.6%;农林水支出86530万元,增长8.2%。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拟安排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7363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期478233万元,下降2.8%),下降3.2%,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调入资金1059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5000万元、上年结转40615万元等转移性收入10720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04571万元。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拟安排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7861万元,加上预计上解支出4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55000万元,结转下年21310万元等转移性支出7671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04571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六)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36831万元,增长0.3%,支出预算为137926万元,增长4.4%。上年末累计结余为46865万元,收支相抵,预计社会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余为45770万元。

(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经合并重组后共有33家国有企业纳入经营收入范围,预计盈利企业3家,总净利润为500万元,国有资本收益按照净利润的30%收缴资本经营收益15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9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59万元。

2023年预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15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其中30%计45万元充实社保风险基金,拟安排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9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9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八)2023年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2023年,根据已置换债券到期情况统计,上报市级置换再融资一般债券需求45875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需求55000万元。县财政将继续配合市级做好债券发行和债券置换工作,并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努力降低债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防范与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

三、认真抓好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县财政部门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补齐管理制度短板,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备,切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突出重点,加大财政资源统筹。构建政府资源“大统筹”格局,加大财政、国资、金融等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整合提升财政政策和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从收支管理向全要素统筹转变,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收支平衡。强化年度间预算平衡管理,保持适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以一般公共预算为关联节点,推进“四本预算”紧密衔接,功能互补,促进资金有序流动,形成有机整体。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盘活力度,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努力践行“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切实保障”。

(二)精准施策,推进经济稳进提质。加快各类产业扶持资金兑现力度,让财政资金和政策及早落地见效;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打好各类政策组合拳,统筹财政补贴、减税降费等政策组合工具,强化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杠杆效应。精准施策加力提效,紧扣市场主体困难和需求,积极谋划新一轮减负降本政策包,根据需要适时出台,确保政策、资金跑在风险、困难前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加强财政金融帮扶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聚焦共富,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把促进共同富裕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大财力保障力度,重点支持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事业发展。聚焦民生事项难点堵点痛点,重点关注群众反映的学位、床位、车位、厕所等社会问题,切实办好民生实事。研究推进“一老一小”整体方案,精准匹配托位和养老服务资源。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逐步强化财政分配在“扩中”“提低”上的调节功能,精准实施重点群众帮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断把民生红利落到实处,让民生保障延伸到未来。

(四)夯实基础,强化预算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管理,精准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全面推进“智慧财政”应用,严格预算控制、核算、决算,完整反映财政资金流向和项目全生命周期情况。在预算管理全过程中始终突出绩效理念,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根据《宁海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第三方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流程,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较低的政策、项目按照一定幅度分档压减预算,同时解决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五)增强意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兼顾当前和长远,把财政可持续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执行“三保”动态监控机制,兜牢“三保”底线,夯实财政安全运行基础;完善库款运行监测机制,防范化解库款支付风险,保障库款水平运行在合理区间;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严格防范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加强社保基金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多渠道社保风险准备金筹措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高压监管,妥善处理和化解存量。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规范财务审计秩序,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多种监督方式贯通协调,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能力和实效。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精彩篇章!

2022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县预算草案(附件).pdf

宁海县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x

宁海县2023年专项管理清单(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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