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65404/2025-660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NHD00-2025-0002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3-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街镇人民政府等7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宁政通〔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结合赋权事项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长街镇人民政府等7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长街镇人民政府、岔路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
二、对前童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
三、对强蛟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3。
四、对西店镇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桃源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4。
五、收回的行政执法事项,由赋权前原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
六、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较大数额、较大价值标准,适用《浙江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价值)标准》。
七、通告自2025年4月13日起实施。本通告正式施行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仍由立案单位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附件:1.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2.宁海县前童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3.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4.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宁海县跃龙街道办事处、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调整目录(2025年)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