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点击查看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拥军优属政策规定,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国防建设、踊跃参军报国热情,持续浓厚尊崇军人职业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制定依据
该文件根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宁海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4号)和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及全市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的通知》(甬退役军人局发〔2025〕1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统计部门和公安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公布2025年度宁海县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及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三、主要内容及执行时间
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 在校大学生 | 44884元 | 在宁海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生 |
大学毕业及以上文化青年(含直招士官) | 74806元 | ||
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 | 38659元(暂不调整) | 户籍在宁海县的义务兵家庭 | |
执行时间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四、若干问题解答
1.《通知》出台的意义?
为了更好推进我县征兵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更加浓厚的参军光荣氛围,出台本通知。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暂不调整原因?
按照国家征兵有关工作要求,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将逐步统一标准,而宁海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现行标准已远远处于高位,故不做调整。
五、注意事项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要严格落实政策,尽量在每年八一、春节前发放。
六、关键词注释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居民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可以用来衡量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购买力,为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提供重要参考。根据统计部门提供数据,2024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806元。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宁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科(军休管理科)
解读人:葛伟春
联系方式:0574-6705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