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65404/2025-677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3-27
发布日期
2025-03-27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5-03-27 10:17:08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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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

时间

意见征集

宁海县城镇排水管理办法

宁海县

人民政府

县水利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

1.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4.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5年6月

意见征集链接

关于实施内河流域禁渔制度的通告

宁海县

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

1.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4.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5年2月

意见征集链接

此文件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4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流程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规定,后列入2025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特此说明。

宁海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宁海县

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房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宅基地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农经发〔2020〕1号)、《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浙农经发〔2020〕6号)等

1.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4.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5年12月

暂无

关于调整长街镇人民政府等7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宁海县

人民政府

县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1.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4.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

意见征集链接

此文件于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10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流程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规定,后列入2025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