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259820/2023-517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3 |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41号)《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海县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农〔2023〕168号)、《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农〔2022〕199号)等文件要求和2023年县财政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现将宁海县2022-2023年度市级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246.4215万元及2023年度部分县级畜牧兽医专项资金121.6854万元予以下拨给有关部门和乡镇,再由有关部门和乡镇将资金下拨到补助对象。现将宁海县2022-2023年度市级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1)、2023年度县级畜牧兽医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2)及2023年度宁海县生猪人工授精良种补助资金结算表(详见附件3)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3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如对本公示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请向宁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或举报,电话0574-89583942。
附件1:宁海县2022-2023年度市级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分配明细表.docx
附件2:宁海县2023年度县级畜牧兽医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宁海县生猪人工授精良种补助资金结算表.docx
宁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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